1、根據1992年12月31日前的專利申請獲得的專利權,其保護期限適用原專利法,即: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為自申請日起的15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自申請日起的5年,期滿前專利權人可申請續展3年。
2、根據1993年1月1日以后的專利申請所獲得的專利權,其保護期限適用修訂后的專利法,即: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為自申請日起算的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自申請日起算的10年。
3.根據2021年6月1日以后的專利申請所獲得的專利權,其保護期限適用修訂后的專利法,即: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5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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