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技術領域發明創造性的判斷,同樣要判斷發明是否具備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判斷過程中,需要根據不同保護主題的具體限定內容,確定發明與最接近的現有技術的區別特征,然后基于該區別特征在發明中所能達到的技術效果確定發明實際解決的技術問題,再判斷現有技術整體上是否給出了技術啟示,基于此得出發明相對于現有技術是否顯而易見。
生物技術領域的發明創造涉及生物大分子、細胞、微生物個體等不同水平的保護主題。在表征這些保護主題的方式中,除結構與組成等常見方式以外,還包括生物材料保藏號等特殊方式。創造性判斷需要考慮發明與現有技術的結構差異、親緣關系遠近和技術效果的可預期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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